重庆江都律师事务所与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签定交流合作协议
日期:2010/10/20 14:14 点击数:4153
2010年10月20日,在第三届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上,我所与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南坪国际会展中心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重庆江都律师事务所与国内知名大所紧密合作正式展开。
2010年10月19日,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之一吕晓东先生参观了重庆江都律师事务所,并与我所主任聂静就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运作、专业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工作机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 希望通过交流合作,提升服务专业水平、共谋发展、共同提高,打造合作多赢格局。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名列第一、全国一流的顶尖律师事务所,江都律师将通过下一步与方达所深入的合作与交流, 提升法律服务技能与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全面、专业、优势、高效的法律服务。

【方达律所简介】方达律师事务所是商业领域被认可的处于领先地位的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凭借广泛深厚的社会资源,在资本市场、兼幷收购、私人股本融资、银行、结构融资、项目融资、公司事务、境内直接投资、物业发展、税务、知识产权、企业破产、电信、媒体及互联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10年入围中国公司并购领域、建筑法律领域、资本市场领域、争议解决领域、房地产法律领域、商事领域内排名第一级别。
